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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的五大特征

2022-04-30 17:16:41 | 人围观 | 评论:

2月7日,在中国信息经济年会暨中国信息化百人会2015年会上,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成员安筱鹏代表课题组发布了《中国信息经济研究发展报告》。

报告认为,伴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创新、融合、扩散所带来的人类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的提升,以及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人类社会的沟通方式、组织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信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正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也是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报告将信息经济定义为全社会信息活动的经济总和,认为信息是一切比特化的事物,是与物质、能量相并列的人类赖以利用的基本生产要素之一。信息活动是为了服务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的信息生成、采集、编码、存储、传输、搜索、处理、使用等一切行为,以及支持这些行为的ICT制造、服务与集成。

报告将信息经济分为五个类型。一是传统的信息产业构成了基础型信息经济,它是信息经济的内核。二是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等信息设备不断融入传统产业的生产、销售、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形成了新的生产组织方式,传统产业中的信息资本存量带来的产出增长份额,构成了融合型信息经济。三是信息通信技术在传统产业的普及,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而带来的产出增长份额,构成了效率型信息经济。四是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不断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成为新生型信息经济。五是信息通信技术普及所带来了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等正的外部效应,构成了福利型信息经济。

基于现有统计体系、数据来源和实证分析方法,报告重点对基础型信息经济和融合型信息经济进行了定量测算。基础型信息经济的规模测算,可通过现有统计体系直接测算。对于融合型信息经济采用增长核算方法进行测算,把资本投入分为ICT资本和非ICT资本,并测算了信息资本存量对产出的贡献,作为融合型信息经济的规模。

根据对1996年以来中美英日四国,以及中国金融保险、机械设备等六个重点行业信息经济规模结构的测算,报告提出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信息经济体,但信息经济在GDP中的比重较小,2013年中国信息经济规模达到2.18万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信息经济体。但中国信息经济占GDP的23.7%,在中美英日四个国家中的比重最小。

报告指出,全球主要国家融合型信息经济增速高于基础型,在整个信息经济中的比重呈现出平稳上升的态势。2010年以后,发达国家融合型信息经济占比都始终维持在80%以上,中国的融合型信息经济占整体信息经济的比重已经达到72%,呈现指数增长态势,1996年至2013年间,其总体规模从2170亿元提升到9.57万亿元,名义规模增长超过44倍,年平均增速约为同期GDP的两倍。相对应的,融合型信息经济对GDP的比重超过17%,较1996年大幅提升了1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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